股东大会是银行的最高管理机构,年度股东大会须在财年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统计投票数量,登记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分发表决票。监事会负责组建计票委员会,其人数和组成由股东大会批准。计票委员会负责确认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是否达标,明确与股东(或其代表)行使表决权相关的问题,解释投票议题的规则,保障投票程序的合规性及股东的投票权利,统计票数并汇总股票结果,编辑投票结果记录并将表决票归档。股东大会根据临事会的提议批准计票委员会成员。计票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成员由领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组成。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不得加入机票委员会。
银行监事会负责对银行活动进行总体领导,监事会应由五(5)名具有银行业工作经验的成员组成。合计特有不少于1%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财年结束后30日内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议程事项,并提名监事会候选人,且提名人数不得超过该机构成员总数。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1)年。银行董事会成员不得担任银行监事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由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1)年。银行审计委员会由3(三)名成员组成。同一人不得连续三次以上当选为银行审计委员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在银行任职的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银行日常运管理由合议制执行机构(以下简称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七人,包括主席(以下简称”董事会主席”)其副职,总会计师,法律部门主管及其他负责人(统称“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主席兼任理事会主席职务。董事会决议需经董事会成员多数票通过。若针对任何议题的表决结果出现票数均等的情况,议事会主席的投票及其所支持的决定为优先。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为:需由董事会主席(或代行董事会主席职责的董事会成员)及过半数董事会成员出席放为有效。此外,董事会会议可设有由董事会主席任命的常任观察员,人数不得超过10(十)人。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ALCO)是由董事会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辅助运营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组成的委员会,每月召开会议,讨论银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并与同类金融机构及行业平均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监事会下设的委员会,由监事会成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期内风险管理职能的工作情况。风险管理部门每月需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报告。
信贷委员会是银行的常设合议机构,负责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及其信贷条件,并提交审批。
流动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银行当前的流动性状况及获取短期融资的可能性。
人事委员会是为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职能而设立的常设机构,通过实施人力资源政策及实践予以支持。
采购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在对银行最有利的条件下,对商品和服务的采购开展联合比价分析。该委员会亦可参与其他与采购事务相关的活动。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在银行内建立并维护适当的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委员会完全由监事会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